般使用條款
1. 本《一般使用條款》的涵蓋對象
Red Bull,如本網站版本說明所命名,(「Red Bull」、「我們」)希望透過 我們的網頁及應用程式(「平台」)為顧客、支持者及社群(「閣下」)提供最佳的產品、內容及服務(「內容及服務」),並繼續與閣下一起開發這些內容及服務。這項合作需要有清晰的基本規則,以指引 我們與每一位的互動及奠定某些核心價值觀。
2. 適用範圍
本《一般使用條款》適用於閣下對任何內容及服務的使用,而這些內容及服務乃透過 我們平台向閣下免費提供;所指的使用涵蓋閣下以任何方式使用內容及服務,包括到訪及瀏覽 我們的網頁或應用程式、登記參加活動、收取通訊或類似服務、下載及串流內容及服務,或者註冊及開設帳戶。
3. 閣下作為用戶的責任
Red Bull相信成功的合作及網上社交互動必需具備良好的操守(「網上禮節」)及行為守則。 我們的內容及服務乃根據本條款的規定授權予閣下本人使用。 我們與閣下的合作,以及提供予閣下使用的平台及內容及服務乃基建於以下條件:(一) 閣下必須遵守適用的法律;(二)閣下不得侵犯 我們的權利或第三者的權利;(三)閣下只准以符合本《一般使用條款》的方式使用內容和服務;(四)閣下不得破壞、損害或以其他方式濫用這些平台或內容和服務。
我們亦相信互相尊重及顧慮他人的重要性。因此使用 我們的內容及服務時,閣下應該避免發放任何形式的仇恨言論、誹謗,或者採取任何可能對 我們或任何其他人士構成負面影響的行動。
此外,閣下必須確保透過 我們平台向我們或他人提供的任何資料在任何時候均屬正確、完整及最新。
4. 終止是項合作
如果我們單方面認為閣下與我們之間的合作未能成功,尤其是如果閣下違反本《一般使用條款》的話, 我們有權隨時終止是項合作。
5. Red Bull 的內容及服務
5.1 全部內容及服務之版權均屬 Red Bull 所有 我們平台上的所有內容及服務,當中包括由閣下或任何第三者提供的內容及服務,尤其是所有文字、標誌、品牌、圖像、原創圖像、聲音、音樂或軟件(包括登入軟件)均受版權、個人權利、已註冊設計、專利、商標、服務標記或設計權、數據庫權、商業秘密、保密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知識產權」)所保障。根據閣下與我們之間的協議,存在於以及發放至平台、內容及服務的所有知識產權均是我們的財產。所有版權均屬我們所有。如果我們發出屬於第三者的知識產權許可,相關的權利由我們代表第三者持有。如未得到 我們事先發出書面許可,閣下不得全部或局部複製、複印、發佈、再行發佈、傳送、記錄、傳輸或處理任何平台或內容和服務,閣下也不得作出或企圖作出任何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此規定亦適用於平台或內容及服務的基礎構思及概念,即使不受法律保護的範圍亦包括在內。
5.2 閣下使用我們平台、內容及服務的許可 儘管 Red Bull平台上的內容及服務之所有權利均屬我們擁有,但我們希望讓閣下簡易地登入我們平台及取得內容及服務,因此閣下可瀏覽我們為閣下提供的所有內容。因此, 我們授予閣下有限度及不能轉讓的許可,允許閣下使用 我們的內容及服務並只限個人用途。這代表閣下可以個人身份在家中或在路上享用內容及服務。但閣下享有的許可並不包括使用內容及服務作任何商業或牟利性質的用途或活動,閣下亦不得複製、更改或以其他方式濫用此內容及服務。
5.3 第三者內容 我們平台可能會運用或加入來自第三者供應商的數碼內容及/或服務(「第三者內容」)。閣下知悉並同意閣下使用此類第三者內容的權利可能受第三者的額外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如果閣下不同意這些額外條件則不得使用相關的第三者內容。
6. 特別功能
6.1 最喜愛內容 在我們的一些平台,閣下可把最喜愛的內容及服務加入書籤,以便閣下往後更快捷和容易瀏覽。閣下亦可以使用此功能瀏覽我們最新及即將發佈的內容及服務。此項功能屬我們平台開發的一部分。
6.2 單一登入服務 Red Bull Media House GmbH 讓閣下透過單一登入服務使用Red Bull的個別服務。適用的條款及細則以及更多資訊可見於此處。
6.3 點對點服務供應商
閣下應注意,閣下使用 我們某些平台以及內容及服務,即代表閣下同意 我們之點對點服務供應商(「點對點供應商」)可能會使用閣下的互聯網及連接資源。請注意, 我們的點對點供應商在使用閣下的資源時可能會對閣下的互聯網連接及下載速度構成負擔,並會增加閣下的有限互聯網連接服務組合之用量,但 我們的點對點供應商會致力限制此類影響。該點對點供應商會使用閣下的內置資源暫時儲存內容及服務、下載內容及服務以供其他用戶存取,以及從其他平台用戶下載內容及服務。這會導致其他用戶會暫時取得閣下的 IP 位址 。透過此點對點服務,各個平台能夠讓大量用戶即時下載內容及服務(例如在舉辦現場活動的高峰時段),務求用戶可更快存取內容及服務。閣下首次到訪每項內容及服務時,可以選擇退出點對點供應商的網絡。
7. 用戶原創內容
7.1 何謂「用戶原創內容」? 我們平台提供多項功能予閣下發佈意見、消息、文字、插圖、數據、檔案、圖片、圖像、相片、聲音、音樂、影片、資料、內容及/或其他材料,以及讓閣下讚好、分享及評分,從而與我們以及更廣泛的社群互動。閣下使用這些功能發放的所有內容,在此統稱為「用戶原創內容」。
7.2 用戶原創內容 閣下或第三者可能擁有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之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對於閣下在我們平台發佈的任何用戶原創內容,閣下的發佈即代表閣下向Red Bull免費授予全球性、不受限制、不可撤銷、永久及可轉讓的權利去全面使用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此等用途包括以所有方式,以及在任何及所有媒體中建立閣下用戶原創內容之衍生作品,以及修改、數碼化、混錄及以其他方式利用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特別是,此許可包括在廣告及推廣宣傳活動中使用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並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只限於閣下提供用戶原創內容之平台。閣下授予許可及表示同意我們在無須通知的情況下使用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
7.3 檢視及移除用戶原創內容
我們有權但無責任監察用戶原創內容。 我們有權自行決定及基於任何理由更改、扣起、移除或封鎖用戶原創內容。
7.4 閣下的個人資料及用戶原創內容
閣下授予權利(但非責任)予我們使用閣下的個人檔案資料,當中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姓名、圖像、聲音、個人介紹、喜好及地理位置,以廣播、印刷、網上或其他形式利用或發佈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該用途須符合此處詳述的許可說明。
7.5 用戶原創內容的一般條件 發佈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至我們平台,即代表閣下同意遵守以下規則,以及承諾、聲明及保證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 (一) 對 Red Bull 或 我們的活動、業務、產品或品牌構成負面影響。特別是,閣下不得在用戶原創內容中使用以下各項:(a) 非法產品、內容、服務或材料;(b)意外事故、襲擊、災難或騷亂的報導;及/或(c)競爭產品(特別是含有咖啡因、牛磺酸或瓜拉那的飲料); (二) 包含違法、具威脅性、種族主義、中傷、誹謗、侵犯私隱或公開發表權利、粗鄙、淫穢、褻瀆、色情或其他令人反感或違反任何適用法律之內容; (三) 煽動他人觸犯刑事法律、構成民事責任或以其他方式違反任何法律; (四) 宣傳產品或服務或籌集資金; (五) 使他人能夠識別個人資料,包括訊息、電話號碼、社會安全號碼、帳戶號碼、地址或僱主參考;或 (六) 含有任何病毒、木馬程式或其他具侵害性的編碼或編程。
此外, 我們自行決定屬限制或禁止任何其他用戶使用或享用 我們平台或內容和服務之任何行為, 我們一概禁止。
7.6 保證及賠償 為確保用戶遵守本《一般使用條款》及保障我們的互動,閣下須就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向我們提出以下的保證及賠償:
閣下知悉及同意為自己提供的用戶原創內容負上全部責任。閣下表明及保證閣下是自己的用戶原創內容及當中內容之全權擁有人,而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並無違反或侵害任何第三者之權利,當中包括個人權利(尤其是圖像權)、知識產權(尤其是商標、專利及版權)或其他受法律保護的財產權利。
閣下亦進一步聲明及保證閣下已獲取與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相關之所有必要權利、授權、許可及豁免(例如每位參與者、演員、主持人、提供者或其他相關人員之授權),而且閣下有權在此規定的範圍及程度內行使這些權利、授權、許可及豁免。
如因為閣下(一)上載閣下之用戶原創內容以及 我們使用該內容以作上載時規定之用途;及(二)閣下以任何方式違反或不履行閣下在本協議內作出的任何保證、陳述及承諾,而構成或間接引起任何及所有行動、成本、訴求、損失、費用及索償,而不論其種類或性質為何,閣下應賠償並確保 Red Bull及其附屬公司、董事、代理人、許可人及受讓人全面及有效地不受損害。
8 有限責任
我們、 我們的附屬公司、員工、經銷商、許可人及代表毋需對我們運用內容及服務(當中包括閣下的用戶原創內容)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透過合約、侵權(包括疏忽)或其他行為或漏誤,而不論此類行為如何或漏誤是直接、間接、後果性的或具體地構成。如果閣下已蒙受的損失或損害為 我們已經或應該預見,及/或閣下向我們通報該風險,本節規定的排除責任仍然適用。
儘管有上述規定,如果由於我們的疏忽、欺詐或欺騙性虛假陳述或任何適用法律不能限制或排除的其他責任而導致他人死亡或受傷,包括閣下作為消費者的法定權利,這些《一般使用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限制或排 我們須負上的責任。
9 最終詞語及規則
本《一般使用條款》中的每項規定均應分開及獨立解釋。如果這些條款當中有任何規條屬於或變得全部或局部無效或無法執行,其餘一般使用條款將不受影響。在此情況下, 我們會會按必要性盡量對受影響的規條作出最低限度的更改以確保其效力,或者廢除之並以最能使本《一般使用條款》發揮目的之有效條款所取替,務求使它們能夠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持完全有效。
本《一般使用條款》受奧地利法律所管轄並按其詮釋。對於本《一般使用條款》而引起或導致的爭議,包括任何關於其存在、效力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一概由維也納第一區負責商業事務的法院根據在維也納有效之法律裁決,與法律有衝突的規則將不予理會。1980 年 4 月 11 日訂立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應用則不包括在內。
本《一般使用條款》的原版為英語。任何翻譯版本僅為方便閣下閱讀及使用。如有爭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版本:2019年5月27日